武汉鑫金湖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金湖加油站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完成项目
武汉鑫金湖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金湖加油站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武汉鑫金湖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金湖加油站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武汉鑫金湖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金湖加油站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鑫金湖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729号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8 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云
联系电话:13135775666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729号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F6HuxXdiEj8a7az5gCc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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